
2019年6月5日8时40分,南京交警八大队执勤六中队民警在雨花台区软件大道雨花大道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脚踩一辆类似于电动平衡车向前行驶,民警立刻将其拦停并进行检查。
民警经询问得知,该辆车是男子从网上购买的。因为网上购买的原因,无发票及合格证,所以上不了牌照。随后检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辆电动平衡车,而是一辆带有电池的微型电动自行车,差别在于没有坐垫,人只能站在上面来进行骑行。目前,该车辆已被交警八大队民警依法查扣,并移交大队交通科做进一步处理。而该车辆没有发票和合格证,无法在车管所上牌,属于无牌车辆上路行驶,依法对该男子处罚款20元。

交警八大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微型电动平衡车并不符合上路行驶的条件,不能在交警部门备案上牌,上路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购买车辆时,尽量选择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备案,取得号牌后再上路行驶。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宁交轩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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