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这似乎已成为当下不少人的健康理念。于是,“暴走团”应运而生,并逐渐占据着傍晚时分的广场、公园、大街、小巷。家住南京丁家庄的市民王先生反映,丁家庄有一个“暴走团”,专门在大马路中央暴走。
王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暴走团”五六十人组成的队伍在马路中央浩浩荡荡快步疾走,队伍旁不时有机动车辆飞驰而过,险象环生。王先生说,“暴走团”队伍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之前瑞福大街一直没有正式开通还好,开通后还继续就非常不合适了。6月3日傍晚六点十分左右,记者来到栖霞区丁家庄瑞福大街,没过多久,近五十人的“暴走团”队伍就正式走上了瑞福大街正中央,在瑞福大街两头折返行走,期间还闯了好几次红灯。
一位“暴走团”的团员介绍,团队至今已成立两年,团员达到近50人。因团队行走速度过快,时间较长,所以参与的团员多是年龄在40岁以上的周边小区住户。“每天走四圈,以前走五圈,这边还没有通车,通车了就不走了。”
“暴走”的队伍在逐渐壮大,“暴走团”的行为却引起了市民的担忧。本来天黑后,开车的视野就会受影响,一些“暴走团”就是不顾危险地走在马路中央,让驾驶员提心吊胆。对此,“暴走团”的团员也有话说,马路中间暴走确实有安全隐患,但也是无奈之举。一位“暴走团”成员跟记者说:“能不能帮忙呼吁一下,学校放学了,让我们进去锻炼锻炼,这也是公共场所。”
暴走适不适合所有人暂且不说,单在马路中央暴走带来的安全隐患,就足以引起大家的重视。2017年7月8日凌晨5点多,在山东临沂的涑河北街,一支30人的健走队伍在机动车道锻炼时,一辆出租车突然冲进人群,造成一死两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律师表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行人、“暴走团”组织者均要担责。“如果‘暴走团’在复杂的路面暴走,正常行驶的汽车突发意外,来不及刹车,造成碰撞,这种情况行人的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者如果组织的人很多,可能构成重大群众活动事故罪。”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说。
针对丁家庄地区“暴走团”走上马路中央一事,又该如何解决呢?丁家庄管委会主任张冽告诉记者,瑞福大街属于丁家庄的二期项目,一些硬件设施并未正式移交。考虑到马路中央暴走带来的安全隐患,他们将拿出三项措施,在保证居民健身需求的同时也要消除安全隐患。“这条路已经上了交管平台,会和交管部门协调好,在这个时间段上路执法,教育群众;第二也要和安居集团协调,设置路障;第三和社区与一些群众,带头组织者好好谈谈,走在马路上确实不安全。”南京丁家庄管委会主任张冽说。“暴走团”可以选择诸如公园、广场、河边等场地开展健步走运动,应当保证场地内道路宽敞、车流量较少,且照明适宜。后期他们也会积极与周边学校取得联系,为“暴走团”寻找合适的健身场地。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