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月余通不了燃气 这家小区是咋能交付的?|荔枝特报

2019年05月14日 13:22:11 | 作者:曹勇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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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不少南京葛洲坝招商紫郡兰园的业主向荔枝特报反映,小区精装修交付已经快两个月了,可燃气一直未开通。

  3月18号—20号,小区A地块一期陆续交付,部分先期入住的业主发现,家里竟然连燃气都还没有。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和物业,可两边推来推去,一直没有确切消息。

  业主们也多次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诉求,他们了解到,是开发商拖欠了港华燃气公司的尾款,以致于燃气迟迟未通。记者联系港华燃气客服,对方也确认了此事。

  在采访过程中,多名业主提出质疑:“连燃气这样的基础配套设施都没有,小区是如何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记者联系了南京市住建部门,鼓楼区质监站质量监督科负责人陈哲表示,质监站是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给小区办理的竣工验收备案。

  陈哲介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方组织,设计、勘察、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与。质监站主要是监督验收程序是否按照验收方案执行,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经核查,该小区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

  此外,陈哲强调,小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才能交付是必然的,但交付和备案是两码事,小区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依据的应该是双方签订的合同。

  记者从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确实看到有“配套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相应条款。按照约定,管道燃气应于3月20日前具备通气使用条件,如果延迟,开发商要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经业主催告后90天仍未达到使用条件,业主可解除合同。

  在记者介入下,经鼓楼区质监站协调,5月10号,开发商方面承诺,将尽快结清燃气公司的尾款,在10天内解决好燃气问题。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曹勇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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