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江苏省社会力量在青海投资兴业参与产业扶贫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吸引江苏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参与到西部脱贫攻坚当中。
《意见》明确,在青海投资的江苏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可依据西部大开发及青海当地政策,享受税费减免;当地将开辟“绿色通道”,并联审批,保障项目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运行条件;江苏企业投资的产业扶贫类项目,可优先申报,当地将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当地将加强江苏企业的金融、用地等方面的保障服务,对江苏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对重点投资项目建立“一事一议”协调服务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江苏企业的各种困难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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