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盐城市大丰区王女士开着电动车沿G204国道由北向南从草堰镇往东台行驶,行驶到丁溪村部门口时,被后面一名开摩托车的男子抢了拎包,包内有2200多元的现金 、身份证、银行卡和其他的重要物品。王女士被抢后立即报警,大丰区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开展工作。
侦查民警通过查看大量的视频,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刑某山东临沂人,在老家分别于2014年和2017年两次因抢劫被判刑,这次是2018年5月刚出来。刑某出来后在当地做起了外卖,抢单抢不过别人收入也不高,刑某想到苏州工厂打工。当行驶到盐城阜宁县时身上的钱已经全部用光,刑某就临时起意再干一把老本行在盐城阜宁作案两起。刑某被抓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大丰民警通过10小时不间断的工作,成功破案为群众挽回了损失。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编辑/赵梦琰)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