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上8点,射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四十多名警力,在县城人民路与省道226线交汇的十字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集中检查,在对一辆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吹气式检测时,该名驾驶员其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二百五十九点六毫克,涉嫌醉驾。
在十字路口的北侧,检查民警摆放好警示锥桶,对由北向南方向的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晚上8点50分左右,民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的口中有浓重的酒味,随即将他带到路边,才用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器对其进行检测。然而,该名驾驶员不是含着气管不吹气,就是用舌头堵住气管假装吹气,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执勤交警对其下达了最后通牒,再不好好吹气进行检测,就送到医院抽取血液进行检测,眼见无法逃避检测,该名驾驶员只得认真吹气,检测的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二百五十九点六毫克,达到醉驾的标准。面对询问,该名驾驶员告诉记者,晚上在家喝了半斤白酒,估计路上不会有人检查,就心存侥幸开车准备上班的。
目前,该名驾驶员已被带到医院抽取了血样,如果最终的鉴定结论是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八十毫克,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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