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家庭的福音!南通出台救助办法 元旦起实行

2018年12月13日 13:34:42 | 作者:董秀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5c11ef57b831895834ba741a 16776562 2018-12-13 13:34:42 /a/20181213/5c11ef57b831895834ba741a.shtml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很多家庭的痛楚,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民生工作的重点,这项工作在南通有了“破冰之举”,记者从南通市今天(12月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通出台《南通市市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以下称《办法》),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进行考量,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给市区那些因病致贫家庭送去“新年大礼包”。

  “这个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市区包括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包含户口已迁出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国内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子女。《办法》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根据情况不同,采用医疗救助、生活救助两种救助方式,两种方式不相冲突,同时执行。”南通市民政局局长王国平表示。

  记者注意到,《办法》对两种救助条件都有明确规定。医疗救助申请条件指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医疗刚性支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并且金融、房产、车辆符合相关认定标准。而生活救助申请条件指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医疗刚性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然没有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医疗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符合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相关规定。

  据南通市民政局副局长沈华介绍,两种救助标准明确、操作性强,“医疗救助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医疗刚性支出以3万元为起付线,3万元以上部分给予40%的救助,学龄前儿童及仍在国内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子女本人给予45%的救助,救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家庭成员中因患重大疾病,实施内脏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手术,在享受上述医疗救助政策后,凭病历相关证明,一次性再给予10万元医疗救助金。而.生活救助是指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医疗刚性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按照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人均12个月给予一次性全额救助;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医疗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按人均12个月给予一次性救助。已按最高额享受《南通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在认定标准和使用对象上与原先的医疗救助办法有较大突破。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办法》以收入作为衡量标准确定救助对象,而这次出台的《南通市市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从支出和收入方面综合考量;对救助对象进行认定,《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办法》对象涵盖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精简退职职工、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应当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等七类困难对象,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予以不同比例的医疗报销,而《南通市市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救助对象的范围囊括了除医疗救助对象以外的所有市区户籍居民,救助方式也分为了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两种,对困难家庭从医疗和生活两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救助。

  据介绍,《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南通民政、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分工协作,“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为市民雪中送炭。” 南通市民政局局长王国平表示。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董秀芳 编辑/赵恩婕)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