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苏州市、昆山市两级检察机关监督复核,苏州市中级法院最终裁定,昆山市一社区矫正人员郝某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六个月。这也是昆山近十年来首例社区服刑人员因重大立功表现获减刑裁定的案例。
今年3月20日,昆山某小区住户小陈家煤气灶起火,小陈赶紧跑下楼报警,在楼梯处,她遇到了郝某。郝某二话不说,立马冲上了楼。在浓烟中,郝某摸到了已经烧得发烫的液化气瓶,拧上阀门,用力将它拖到了楼道,随后与闻讯赶来的邻居们一起接力灭火,最终火情在消防队赶到之前被扑灭,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爆燃事故。昆山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他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
郝某因英勇救火立了大功,不仅保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自己争取到了减刑。据了解,郝某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社区服刑矫正期间,郝某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司法局和司法所的教育和劳动。同时,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主动修复自身损坏的社会关系。
而就在今年6月,郝某在减刑审查期间突发重病,语言功能受损说不了话。但在收到减刑裁定书的一瞬间,他和妻子紧紧相拥,流下了激动的泪水。郝某家庭条件比较贫困,一些和他在一起的社区服刑人员,了解情况后,对郝某进行帮助,自发的对他进行捐款,共19000元。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叶蓓蓓 编辑/蒋婕)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