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出台人才安居实施细则 买房最高可获20万元补贴

2018年12月11日 15:53:21 | 作者:彭迪帆 江苏城市频道/何畔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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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落户并在浦口区工作且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D、E、F类人才,可分别获得20万元、10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今天(12月1日),南京市浦口区发布了最新出台的《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对人才安居政策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城市发展的最大优势。踏上新征程,抢抓人才机遇,为此,浦口出台人才安居实施细则,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在浦口创业创新,为各类人才在浦口实现宜居宜业提供便利。

    据悉,《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是在去年7月1日实施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基础上,因地制宜,对人才安居政策进行细化和完善,使其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吸引力更大,更加符合不同层次人才在浦口发展的不同居住需求。具体而言,通过建设人才公寓、落实购房补贴等方式,充实了一些具有地区特点的条款,使其更具政策优惠力、吸引力。

    推出创新房源类型

    青年客栈是具有浦口区特色的创新型房源类型,为符合条件的人才(F类)提供免租金或以低于市场租金租赁的短期住房。来浦口区面试符合条件的人才,提前5-15天在网上申请后,可享受7天青年客栈免租金的优惠政策。

   扩大政策覆盖人群

    南京市人安居办法把企业人オ作为保障重点,在此基础上,浦口区増设了经区政府认定的相关人才保障渠道;各园区如有教育、医疗等特殊人オ批量引进需求的,可参照实施细则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经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扶持D、E、F类人才

    据了解,对新落户并在浦口区工作且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D、E、F类人才,可分别获得20万元、10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与此同时,E、F类人才可分别申请面积为75平方米左右、65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以提高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享受面积。在浦口区自主创业的E、F类人才或相当于E、F类人才可享受一年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或青年客栈免租金的优惠政策。

    强化企业监管意识

    浦口区还将用人单位监督纳入人才安居监督体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好相关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青年客栈(来本区面试的个人申请除外)采取单位集中申请、统一审批的方式,用人单位须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或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并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告知并协助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附南京市D、E、F类人才标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彭迪帆 江苏城市频道/何畔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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