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岁的男子因为在足疗店没有偷到东西,竟然放火将足疗店烧了。前段时间,这名男子被徐州东站派出所民警抓获。10月19号,他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这名男子姓陈,安徽人,今年21岁,曾因盗窃入狱,案底不少——今年7月30号凌晨,陈某到徐州鼓楼区坝子街一家饭店女生宿舍,三进三出偷了一部手机和少量现金,涉案价值约2000余元。
8月中旬,在徐州鼓楼区又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民警通过该起案件很快明确了嫌疑人的身份,并在9月初将嫌疑人陈某抓获。经过审讯,嫌疑人不仅交待了四起入室盗窃案件,还交待了在7月30号案发当天,他还涉嫌一起盗窃未遂,因为在这家足疗店没有偷到东西,恼羞成怒,放火烧了这家店。
10月19号,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纵火罪和盗窃罪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范涤青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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