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凌晨5点多钟,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一位群众李某的求助,称在某浴城洗澡时遗忘一只价值50万元的金表,请求民警帮助。
民警许小进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警辅人员和失主迅速赶到该浴城,在失主当时所在的包厢并没有找到金表,值班人员又联系当时在班的服务员,服务员回复确实捡到一只手表,但手表己经交给浴城老板。
民警现场和浴城老板联系,浴城老板说晚上是有服务员捡到一块金表,他等了很长时间没有失主过来认领就回去休息了,准备第二天交到派出所。听说有失主过来寻找,老板立即带着金表赶过来还给失主。
李某向民警介绍,他是浙江绍兴人,来大丰出差的。当天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过来洗澡休息一下,临走时没有仔细清点随身物品,就把一块金表忘记在衣柜里。回去等酒醒后发现自己金表没有了,就报警求助。 这块表是他08年在上海买的,当时购买的价格是50万元。金表失而复得,李某对浴城老板和员工拾金不昧的精神和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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