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年轻女子陈某向南京市地铁公安分局禄口新城站派出所报警称,她在网络上被人以“帮网店刷人气返利,在家就能做兼职”为由被骗3787元。
陈女士报警后,民警查看她的手机发现,事发当日11时25分共有两次总额3787元的付款。陈女士称自己前天收到一个刷单兼职的手机短信,于是便在QQ上添加了一个昵称为“某某客服”的人,当天俩人并没有联系。
第二天上午,对方客服通过手机QQ主动联系陈女士,声称可以通过软件刷单赚取兼职费。在征得陈女士同意后,对方发送了一个网店链接和一个付款二维码到陈女士手机QQ上,陈女士第一次扫描二维码通过支付宝付款100元,对方确认收款后,随后立即返还陈女士105元。陈女士觉得可信,又进行了第二次付款748元,对方确认陈女士已付款后,称还需继续刷单完成3次任务后,才能将已付款资金以及返利一并返还陈女士,并向陈女士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客服人员身份证等信息,陈女士第三次付款3039元后,对方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返现。陈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遂立刻报警。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预防和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南京地铁警方组织民警在地铁辖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提醒广大乘客谨防“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领导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冒充军警诈骗”、“交友诈骗”、“网购退款诈骗”、“刷单诈骗”、“投资诈骗”、“网络购物诈骗”和“游戏装备诈骗”等十类高发通讯网络诈骗。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要提高警惕,切勿将个人资料、卡号、存款密码等信息轻易告知他人,免得上当受骗。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薇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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