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荔枝新闻报道了南京江南公交四公司部分员工向房改部门申请公租房时,却被单位“卡住”的新闻。(详情请戳:公交司机申请公租房被卡,且看江南公交神回应!)在记者的一再协调下,最终公司负责人答应,会去向南京市房改办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再做回复。
没想到胡先生的申报再生波折。9月17号,公司负责人陈文答复记者称胡先生一家的收入超标,不符合外地员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中等偏下收入,就是全家人的收入加在一起不超过一万块钱。但是胡先生一家三口的收入加起来已经超过这个数了,不符合标准。”
对此,胡师傅认为公司的核算标准有问题。按照南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应该低于3333元。胡先生家里共有三口人,他的妻子和女儿都没有正式工作,应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来计算;而根据胡先生提供的2018年1月至8月的收入明细显示,他每个月的实际收入约为5499元。一家三口人的平均收入约为3179元,低于3333元,刚好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标准。
江南公交公司回应称,公司执行的标准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包含了五险一金等收入。通过调取近六个月的工资记录,测算出胡师傅的月均收入为6898.85元,一家三口人的平均收入约为3646元,超过了申请公租房的标准。这种测算方式,是他们向南京市房改办了解情况之后得出的。
不过,南京市房改办资格审核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之前审核通过的基本都是按实际收入计算的。”
在荔枝新闻记者与江南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之后,9月19号上午,公司已经接受了姜师傅的申请,并让他按照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对于外地职工申请公租房的需求,江南公交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吴静表示所有满足条件的员工都可以参照姜师傅的方式申请,“职工本人可以到所在单位的综合办公室进行初期的登记,我们办公室的相关人员会跟他们解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我们公司肯定也是积极配合,协助职工来申请的。”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范志凯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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