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的司机胡师傅向荔枝新闻反映,自己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为江南公交服务12年了,现在一家三口蜗居在30平米的出租房里。想按南京市政府政策申请公租房,却被公司卡住了。
根据2016年南京市政府的政策,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
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不过,其中的申请程序规定:申请人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要通过用人单位提交,并由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
胡师傅对照标准后发现,自己完全符合这些条件。然而他向用人单位——江南公交公司提出申请后等了近两个月,等到的却是公司不予办理的答复。对此,胡师傅表示非常寒心:房子是政府提供的,公司也不用出钱,只需要帮忙申请一下,为何要拒绝呢?针对胡师傅反映的问题,8月28号,记者联系了江南公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女士,对方以公司没有房管科为由作了回应。
随后,胡师傅所在江南公交四公司经理陈文找到胡师傅,再次向他传达了公司决定:还是不予办理。
胡师傅无奈地告诉记者,这次公司给了另外两个理由,一是公交公司外来务工人员清理下来有200多人,这个比较繁琐,今后房子也不好管理。二是公司咨询过政府,说是政府没有强行要求企业为职工申请。“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政策下来不执行,员工就享受不到政府的福利。大家都是你的职工,人群再大,你也应该为我们谋取,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 胡师傅说。
针对江南公交公司的说法,记者前往南京市房改办进行了政策咨询。南京市房改办审核科副科长许先生表示,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目的是为了让外来务工人员在南京能够安居乐业,也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员工的粘度,目前也已经有许多南京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公租房申请。不过也确实没有相关条款要求企业一定要配合员工申请公租房。
许科长表示:“它这个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像劳动合同、交了社保和公积金、满足积分落户条件等,这些都是人事上认定的。其实我们很多单位对接的,并不是什么房管科,都是对应的人事口。所以他讲的我们没有房管科之类的,我觉得站不住脚。现在我们还是希望企业能够本着为新南京人、外来务工人员谋取福利这样的意识,主动来做这个事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胡师傅这样满足申请条件却被江南公交拒绝的外地员工还有一些。司机姜师傅表示,自己今年5月也就申请公租房的事情咨询过公司,公司也以没有房管科之类的理由推脱。
江南公交四公司经理陈文表示,拒绝帮外地员工申请公租房,是因为担心企业帮员工申请之后,政府没有这么多的公租房。
陈文说:“我们不能盲目的去打这个申请,因为我们这个群体很多,就我们江南公交就有几百人是外来务工人员。我打了这个报告上去之后,我对我的员工要有一个说法。不能是把这个推给政府以后,两年三年得不到解决,所以我们还要跟政府沟通好,看政府现在有没有这个能力,我们这么大群体,能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在记者的一再协调下,最终陈文答应,他们会再去向南京市房改办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只要房改办说,这个国家或是政府的一些规定,我们必须要去遵照执行,那我们企业也不会去做违法的事情。第二个这是惠及我们员工的事情,我们企业也会积极地去做这个事情。”
【荔枝点评】我们认为,应该相信南京市出台的政策是严肃认真的,是经过严格调研的。既然出台了这个政策,就有兑现的能力和底气。真的一时兑现不了,政府也会给申请人相应的答复。这不是公交公司去考虑的事情。现在江南公交公司找各种借口予以推脱,不但不是帮政府的忙,反而是在高级“黑”,阻挠南京市对外来人员相关福利政策的落地,并言之凿凿的把自己的懒政推在政府身上,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督促江南公交公司履行一个企业应尽的责任,这个责任是公司管理者应该响应政府的号召帮助企业员工解决住房问题,而不是一推了之,以“不违法”为借口寒了员工的心,败坏了自己的企业形象。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曹勇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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