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理解,只有当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碰撞之后,才算交通事故。有没有听说过“零接触”交通事故?最近,常州警方发布一起 “零接触”事故典型案例。
近日,常州民警根据110指令,赶到常州经开区遥观镇工业大道某机械厂门口路段处置一起事故。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有一名女性伤者躺倒在地。民警通过询问得知,这名女性是骑电动车经过时看到身边有汽车驶过,为了避让,不慎跌倒的。两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经初步诊断,该女士一条胳膊和锁骨骨折,伤情非常严重,被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民警调看监控录像后发现,事故发生在当天傍晚6点20分左右。当时一辆汽车正试图驶入主干道,虽然汽车速度不快,但是一辆直行的电动车仍然受到了影响,为了避让汽车而发生失控,在道路上划了几个S形之后,重重摔倒在地。
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姜立表示,这是一起“零接触”事故——只要你的行为在一起事故当中存在因果关系,即便是 “零接触”,司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起初汽车驾驶员对此表示不能接受,经过耐心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司机最后还是接受了警方的处理决定。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零接触”事故也是交通事故的一种,小区门口是" 零接触 " 交通事故多发地。因为从小区内出来的人视线容易被遮挡,看不到小区门口突然出现的车。另外停在路边的车不打转向灯突然启动,导致后面的汽车人受到惊吓失去平衡而摔倒,这也是“零接触”交通事故,驾驶员一旦碰到类似情况,最好尽快下车处理善后事宜,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更严重的人员伤亡后果。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汤琤 编辑/玉洁)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