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执法检查报告: 需科学合理地认定“不合理低价”

2018年09月18日 17:57:28 | 作者:丁凤云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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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上旬至9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江苏省旅游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今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报告指出,“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旅游业的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需要进行调整补充:比如旅行社“不合理低价”认定难,缺少统一标准等。

  旅游法和《江苏省旅游条例》都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或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发现,社会普遍关注的“不合理低价”的认定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全省旅游线路诚信指导价一直未出台,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 一些旅行社提出,企业季节性低价促销、抛售产品情况,不应当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他们呼吁尽快出台全省旅游线路诚信指导价,科学合理地认定不合理低价。

  随着旅游新业态的不断发展,不少机构打着游学、户外运动、培训等名义开展旅游业务。这种介于旅行社和自助游之间的“拼团游”方式越来越火爆,但是组织者往往没有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资质,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能力。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介绍说,这些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机构对传统旅行社造成很大冲击,同时也造成监管的盲点,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解决“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问题,将其纳入法律监管之下。

  乡村旅游和民宿发展仍然是“看上去很美”,由于缺少具体管理办法,只能低位运行。而且,许多民宿与其他业态差异越来越小,甚至某些“高大上”的酒店都冠以民宿之名,远离民宿本义,建议出台鼓励和规范民宿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民宿的认定、经营用房、消防、治安、卫生、环保、食品安全等方面制定准入条件,明确牵头部门,实施联合审批,促进民宿业规范化健康发展。

  另外,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还建议,苏中、苏北地区要策应高铁时代来临,提前谋划,合理布局,做好高铁车站、公路客运站与城市景区、乡村旅游点的衔接。加快建设自驾游停车场和自驾旅营地,增设和改善高速公路游客服务中心等。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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