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使用违禁工具进行捕捞。但仍有些人受利益驱使,进行非法捕捞。7月17日,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在塘芦港水域查处了两起利用浮子排进行非法捕捞的案件,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7月17日上午十点多钟,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两艘违法捕捞的浮子排进入塘芦港码头卸货。渔政监督大队立即调派船艇,会同公安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处
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副大队长毛圣斌说:“十二点左右的时候,我们到了塘芦港,发现在塘芦港北侧某码头,有浮子排在卸货,那么我们执法人员就上去检查,并扣押了那条浮子排。”
执法人员看到,在这条不算大的浮子筏上,配备了用于冷冻保鲜的冰柜,甲板上堆放的鱼筐里也装满了各种非法捕获的水产品。而面对执法,涉事渔民并不配合。
毛圣斌说:“当时浮子排上有捕捞鱼货,大概有几十公斤,有虾、小螃蟹之类的,还有几条海鳗。当时现场浮子排上有两个人,网具有两口,他们从事的是小板拖拖网生产的。”
几乎就在同时,执法人员在启东塘芦港南侧水域又发现了一条涉嫌偷捕的浮子筏。
毛圣斌说:“当时风浪也比较大,执法小艇后来发现在塘芦港南侧的水域,有一艘浮子排停泊在那边,我们执法人员当即上去检查,就发现浮子排上面有鱼货,大约有50多公斤,从事的也是小板拖拖网作业,后来我们就进行了检查扣押。”
据了解,涉事船员使用法律禁止的网具,而且在禁渔期偷捕,对渔业资源造成了较大的损害。
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三位渔民被刑事拘留。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井文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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