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我的志愿我做主:填志愿,必须考生说了算!

2018年07月03日 14:16:13 | 作者:赵英雷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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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高考填报志愿,最后做决定的应该是考生本人,然而现实中考生往往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对此,南京市教育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任何学校与个人不得干扰考生填报志愿。

  7月1日,南京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称接到家长和学生的投诉与举报,个别学校存在要求家长扣押学生动态口令卡、要求学生必须到校,并在学校老师的监督下,填报指定的学校等损害学生和家长权益的违规行为。南京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扰考生填报志愿,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高考志愿填报也出现了杂音。6月28日深夜,盐城大丰有网友举报,大丰高级中学有老师指导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每人收费上千元,目前大丰区纪委已介入调查。

  6月29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一名考生报警称,自己的准考证在考后遗失,随后高考志愿被他人恶意填报并无法修改,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有报道称,该考生已重新填报志愿。

  干扰、篡改考生填志愿的事件,以往也多次发生。一般来说,学校干扰考生填志愿,是为了争夺生源。而篡改他人志愿,往往是出于个人恩怨。

  2016年5月,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通知,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今年中考,郑州、长沙等地也提出,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填志愿。

  对于篡改他人志愿,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法官建议,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10月,山东菏泽的陈某因嫉妒同学篡改他人志愿,被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维护考生权利 教育部门要及时出手 

  荔枝小编以为,我的志愿我做主,干扰、篡改考生志愿填报,无异于公开抢劫。如果司法介入还有待法律条文的完善,教育部门是不是可以考虑,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将那些干扰考生填志愿的学校和老师公开曝光,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媒体观点:

  法制晚报呼吁,《以法律和规则严惩篡改他人志愿者》: 对于这种行为,教育主管部门理应严惩。而学校若想留下好学生,努力的方向当然应该是在初中的整整三年时间里,让学生爱上自己就读的地方。

  红星新闻认为,《被悄悄剥夺的填志愿权利,须真正回到考生手中》:南京市教育局的做法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示范,但可能还不够。有必要鼓励考生和家长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大处罚力度。

  半岛都市报建议,《遏制篡改志愿须“惩防并举”》:有必要对于篡改志愿予以单独立罪,根据犯罪手段和后果实施精准打击。志愿填报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也应该提高,增加短信验证、扫码登录、变动提醒等功能。 

  (来源:江苏教育频道/赵英雷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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