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教材中的一篇课文突然火了。有网友发现,这篇文章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理由是外婆是方言,而姥姥是普通话,这让网友很难接受。
20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教材文章《打碗碗花》,原文的“外婆”被全部改成了“姥姥”。
有人找到了据说是去年上海教委对此问题的回复,称《现代汉语词典》中,“姥姥”是普通话词汇语,指外祖母,而“外婆”是方言。
“外婆”应该改成“姥姥”,这一做法受到网友一边倒的质疑。有网友表示,郭德纲已经领先一步,几年前就把《外婆的澎湖湾》改成了《姥姥的澎湖湾》。
还有网友问,“狼外婆”是不是要改成“狼姥姥”?
摇啊摇,摇到的不是外婆桥,而是姥姥桥?
面对网络热议,教材出版方上海教育出版社21日晚发表声明,表示把“外婆”改成“姥姥”是为了落实小学二年级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外婆”、“姥姥”没有绝对的地域区分。出版社已认识到语文教材编写要充分考虑地域文化和语言习惯,要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普通话和方言,难道是对立的关系吗?语文教材对原文进行删改,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呢?
随意改教材 此法不可取
荔枝小编以为:1958年,周恩来总理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就曾指出:“我们推广普通话,是为的消除方言之间的隔阂,而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而且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教材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修改权、改编权等权利。以方言为理由,将外婆改成姥姥,不仅不合适,更是对作者的不尊重!
媒体观点:
新华日报提议,《“外婆”改“姥姥” 不妨较个真》:教材修改宜慎重,既要结果正确,也要程序正确。到底用“外婆”好还是用“姥姥”好,对这个问题不妨较个真,多听听专家、民众等各方意见,防止草率随意。
光明网认为,《将“外婆”生硬地改成“姥姥”,似无必要》:推行通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与保护传承地域性文化艺术,这是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问题,两者并不矛盾,可以并行不悖。
新京报提出,《“外婆”改成“姥姥”,编改教材不必这么刻意》:不尊重文本,对文本的任意删改,都是对原有信息系统的破坏,这不仅仅是文字问题,更是态度问题。
北京日报问,《该不该动我们的“外婆”?》:普通话交流固然标准、方便,但是方言所具有的生动和美感也是不可代替的。作为语言教材的语文课本不妨多些对语言的尊重,给语言一些多元的生存空间,比如,别动我的“外婆”。
钱江晚报说,《语文课本用“姥姥”,“外婆”为啥不高兴》: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外祖母”是现代汉语的一个书面语词汇,而“外婆”和“姥姥”都是其“方言版”,这样可以避免不同方言区的人们为“外婆”或“姥姥”争夺“正宗”地位而伤了和气。
(来源:江苏教育频道/赵英雷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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