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号上午,徐州鼓楼法院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货币案。据了解,这也是今年《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后,我省首例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案件。
2017年5月,徐州鼓楼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使用小额假币进行非法交易。通过顺线追踪,办案民警发现,这些小额假币主要来自山东济南,而幕后黑手正是李某甲和李某乙二人,民警随即赶赴济南,将李某甲和李某乙抓获归案,并在二人租住的房间内,找到了大量的假币制作工具。

李某甲,李某乙交代,因为缺钱花,才误入歧途想到从网上购买工具,进而制造假币谋取不法利益。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李某甲、李某乙,使用打印机、烫金机等工具伪造货币并对外出售牟利,涉案金额高达十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庭审中李某甲和李某乙虽当庭表示认罪,对于涉案金额却提出了异议。


两被告人和辩护人认为,鉴定书上在认定涉案金额时,没有明确对成品与半成品进行区分,在半成品里面有一些是不能认为是假币,涉案的一些半成品和残次品,面值在1万多元,并不属于假币,只能算作纸张,该部分金额应以犯罪未遂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对于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异议,公诉人表示,残次品是否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伪造技术的高低,对于是否认定为假币并没有关联,其次被查获的半成品也不是普通的白纸,通过加工仍然可以出售或使用,具备社会危害性,理应计入涉案金额。

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对二被告人在有期徒刑10年到12年6个月之间进行量刑。因为案情重大复杂,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本案主审法官郭娜表示,依据今年4月27日开始施行的陪审员法,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庭审之前,法院通过随机选取的程序选择了四名具有不同行业背景的陪审员,充分发挥了司法民主,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益。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刘晓靓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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