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一方,开庭前会收到法院发出的诉状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前两天,宿迁一名男子不但拒收法院的文书,还在电话中辱骂书记员,结果又被拘留又被罚款。
今年3月,朱某与他人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对方将其告上了法庭。法院定于2018年5月16日开庭,并通过快递的方式送达传票,可朱某拒不接收。为了保障被告方的合法权益,负责此案的书记员朱淼再次电话告知,没想到对方在电话里破口大骂。
面对朱某的辱骂,朱淼耐心地把开庭的相关信息告知了对方。电话挂断后,书记员向审判长反映了相关情况,没想到十分钟过后,朱某拨通了法院的电话,指明要找朱淼。朱淼接过电话后,朱某再次辱骂。
鉴于朱某态度蛮横,情节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朱某拘留七日,罚款两万元。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陈一夫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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