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晚上7点40分左右,盐城市高速一大队民警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通过一个小时查到两名男子涉嫌无证驾驶,随后被带回盐城高速一大队接受调查。
21号晚,盐城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民警查到一名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身份证。
民警立即通过警务平台询查了解到,该驾驶人王某是江苏连云港东海人。2012年因在上海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被吊销,王某也就一直没有去重新参加学习考取驾驶证。
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员交代他夫妻俩今天下午从老家开车去昆山上班,当时因为他老婆说开车有点累,他老婆就把车停在应急道休息一下,王某就主动说我来开车,开到大丰服务区准备休息一下再走,刚进服务区就被查到。
就在这时民警又查到一位驾驶员也是提供不出驾驶证和身份证,而且三翻五次的谎报其他人的身份证信息,想蒙混过关不配合民警检查。
通过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吕某进行宣传教育后,吕某才提供身份证信息。经查,吕某驾驶证因2018年2月份被酒驾暂扣,他想抱着侥兴心理,结果还是难逃法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吕某分别因在吊销驾驶证期间和在驾驶证暂扣期内仍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而王某的老婆明知王某没有驾驶证,仍将车送交给王某驾驶,也将受到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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