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9点,南京交警五大队执勤二中队在虎踞路开展南京市第二次查处“毒驾”统一行动。
21点49分,民警在虎踞路一小区大门口发现一辆白色奔驰小车靠边停下,大约逗留了十几秒后,突然右转欲拐进小区。民警感觉有些蹊跷,遂上前将其拦停检查情况。驾驶室男子摇下车窗,透过车窗民警隐隐约约闻到阵阵酒气,便立刻询问驾驶员是不是喝酒了。男子矢口否认,但是通过简易式测酒棒发现该男子确实涉嫌酒驾。此时该男子慌了,抓着民警的手恳求民警高抬贵手放过自己这一回。
经酒精呼气式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93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原来该男子本打算送朋友回家,到了小区门口发现前方和小区门口均有交警,于是与朋友合计,索性直接把车开进小区避避风头,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发现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该男子被带往医院血检,待血检结果出来后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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