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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宿迁市泗洪县的不少居民向我们反映,去年6、7月份,他们通过当地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新房,可是没想到,购房款付了几十万,到现在房子却没着落了。
今年28岁的王先生,老家在泗洪农村,为了跟恋爱已经五六年的女朋友结婚,去年7月,他在当地一家名为紫荆华府的楼盘,看中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新房。王先生说,当时楼盘营销人员告诉他,他看中的这套房子是现房,开发商因为资金短缺,已经抵押给了建筑商,而建筑商又将房子委托给了当地一家名为“泗洪县洪桥房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房产中介对外售卖,而且价格还要便宜一些。王先生可以到中介公司去购买。
泗洪居民王闯说:“一开始我在洪桥房产那问了他们的房价,是3300多元一平方,然后我到紫荆华府真实的售楼处问了,他们是3500多元一平方,比他们要便宜200多元一平方。”
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游说下,自以为讨了便宜的王先生随即与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杨某、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单,并向中介公司的账户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0多万元。中介公司答应,半个月之后,王先生就可以拿到自己购买的新房。然而,事与愿违,直到几个月之后,王先生依然未能拿到房子。
2018年1月,已经等得不耐烦的王先生找到紫荆华府售楼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在看了他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单后表示,这份商品房认购单与紫荆华府的开发商无关,他不可能从开发商手里拿到房子。
记者随后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在泗洪城区,有王先生类似遭遇的购房人达数十户,他们都与泗洪县洪桥房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某签订了同样的商品房认购合同,所购的房产涉及当地紫荆华府、尚城府邸等四、五家新楼盘,缴纳的房款从20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而这些买房人之所以都到这家中介购买新房,原因几乎都与王先生一样。
泗洪居民陈杰表示:“老百姓买房子哪个不想便宜一点啊。”
那么,王先生等人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合同,几家开发商为什么一律不认可呢?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其中两家楼盘的营销人员了解情况。
泗洪紫荆华府楼盘销售经理陈汉认为,杨某可能就是类似于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签的这个房子,他们什么也不知道,购房人的钱没交来,也没来买房子。
泗洪尚城府邸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她们售楼处从来没有委托中介公司卖过房子。
售楼处工作人员在仔细查阅了购房人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合同后表示,在这些漏洞百出的合同可能是中介公司私自的行为,与开发商无关。同时,售楼处工作人员还否认,他们曾将购房人推荐到中介公司买房。
泗洪紫荆华府楼盘销售经理陈汉告诉记者:“章上面写的很清楚,泗洪县洪桥房产置业,我们这边开发公司的全称叫江苏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以说这个东西就是不对的。收据上面写的也很清楚,泗洪县洪桥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而且这个收据盖的是营销部的章,稍微有点常识的人,看了这个收据,都会认为这个收据有毛病,我们财务肯定会有财务专用章。”
开发商表示,购房人与中介公司约定购买的所谓房产,目前都已经通过正常渠道、销售给了其它合法的购房人,王先生等人只能找中介讨要说法。而王先生说,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杨某从去年12月初开始就已经失去联系,没有人知道他现在的去向。
泗洪居民王闯:“现在就是把钱交到杨某手里面了,要房子房子要不到,钱也拿不回来。”
泗洪县住建局房管处负责人在查看了购房人与中介公司签订的认购单之后表示,这份认购单完全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极有可能是中介公司为了骗钱而设下的陷阱。
泗洪县住建局房管处负责人王国尚表示:“首先,这个合同没有具体的项目名称,而且没有具体的地址;第二个,非常关键的一点,它没有开发企业的相应的公章,只是中介结构这样的营销专用章,没有开发企业的公章,你们如何来确定这是开发商同意他们委托销售的房源呢?它这个合同,没有经过我们房产部门备案,属于私下里他们双方签订的这种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对此事立案侦查。
泗洪县公安局洪桥路派出所所长陈梁:“杨某这个案件,我们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现在我们正在对杨某进行追捕,同时我们也希望杨某能主动到我们公安机关,把事情说清楚,有利于事情的解决。”
此事最终如何解决,我们将持续关注。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瞿秋荣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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