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消费的新需求,省物价局新近修订出台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三大不同:
一是打破三年必涨魔咒,从严控制景区涨价。新《办法》取消了关于“调价频次不低于3年”的规定,同时门票提价幅度也一并取消,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应当保持基本稳定,从严控制价格上涨。
二是取消政府定价,鼓励景区实行非周末促销价。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中景区门票政府定价的提法,改为景区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目的就是要给景区更多的自主权,比如,鼓励景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引导错时错峰旅游消费。
三是进一步扩大对特定群体的减免优惠力度。新《办法》除了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外,还新增加了两条: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鼓励各地及景区在上述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特定群体的价格减免优惠力度。
据了解,原版《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于2015年2月制定出台,主要是规定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定调价原则、方法、权限、范围、审批程序、间距频率、调价幅度以及价格管理原则和形式等,有效期三年。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郝朦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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