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还停在楼道吗?消防、物管等部门联合来治理!

2018年01月03日 18:45:00 | 作者:缪鹏程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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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梯通道胡乱停放电动车、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这种行为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环境,也给居住的居民带来了很大的火灾隐患。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各主管部门对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乱象的整治落实到实处。走访中,记者来到位于南京长白街一带的多家老小区,在这里因为缺乏专门的物业管理,电动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并不少见。市民王先生抱怨说,他们小区大多数人能够将自行车或电动车统一停放一个区域,但还是有少部分居民将车停放在公共空间的楼道,给大家出行带来了麻烦。

  有市民表示:“电瓶车停在那,我们平时上下楼很不方便。比方说我们要拿小孩子的这个推车下去啊,它会挡在这里,而且它这个线啊随便接过来接拉过去的,一个是走路你晚上看不到可能会绊一下。” 特别是私拉电源的现象对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王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有整改动作。

  在很多新小区内,物业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划有专门的区域,不过,如果有业主违反规定,也只能多以劝导为主,没有执法权,管理也比较无奈。南京江宁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楼道里不允许摆的,车库有专门放电动车的。规定也不是我们能规定的,我们就是建议,大厅内不要放电动车,如果知道是哪家停的,我会通知,友情提醒吧。”

  南京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梅亮参谋告诉记者,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安全隐患极大。梅亮:“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日前,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要求,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对此,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行业监管科科长张汛石表示,电瓶车充电直接涉及消防安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他们将依靠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做专项检查,结合市民随机投诉,进一步推进规定的落实。 “比如南京四大保障房片区,我们通过日常督导检查,触犯规定的地方,我们要求业主进行整改,下一步有两个打算,在全行业去推进新规定的落实,第二,主动和消防衔接,商量怎么去进行执法,对违法的个体,怎么增加违法成本,怎么去处罚。”

  消防管理部门表示,他们也将做好监管工作,确保消除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缪鹏程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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