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江苏今天,江苏省环保厅公布了第一批30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这些企业要每年对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向社会公开结果。
这次选取的300多家企业,都是国家和省级重点管控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对土壤产生影响的企业,涉及13个设区市,像南京范围内就南京的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钢和梅钢等20家企业,按照要求,各设区市选择先行区内的省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进行试点,督促其在今年年底前与当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年开始,其余重点企业逐步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谁污染,谁治理,这些企业要对本企业的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责任书签订后的3个月内,企业要对所有原材料和废物的储放区、转运区的运行和管理开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所有整改必须在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除此之外,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要向公众公开,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也要每年企业的执行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也要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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