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市江宁区东方红郡商业广场的部分业主最近感觉很烦神,因为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他们使用的是商业用电,每度收费应该是八角三分,而自从入住之后,物业部门却向他们收取一块钱一度的电费,这让他们很不理解。
范女士是东方红郡商业广场的业主之一,今年8月刚刚入住,范女士说,在购买这套商住房之前,她就知道这里的用电属于商业电,每度的价格为八角三分。然而,在缴纳电费时,物业公司向她收取的电费却是一块钱一度。
南京江宁区东方红郡商业广场业主范女士:“物业说电费是一块钱一度的,然后我就奇怪不是八角多一度吗?我说能交八角多吗,他说不行,有损耗什么的,你必须得交一块钱一度。”
因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单价比供电公司规定的实际电价每度高出了0.17元,按每户每月用电200度计算,一个月下来,东方红郡商业广场的业主们就需要多缴纳34元的电费,这让他们很不满,有部分业主甚至因此拒绝缴纳电费。
而为了让业主们不再拖欠电费,今年11月中旬,物业公司采取了非常措施,在未征得业主们同意的情况下,将每户原先使用的电表,悄悄换成了插卡电表,换表后,业主们需要先在充值卡中充值,然后才能正常用电,而一旦充值卡的数值为零,将立即断电。
南京宇业物业管理公司水电工程负责人窦幸福说,这是因为部分业主长期欠交电费,因为这个电费需要我们先交付给供电公司,然后我们来收取每户业主的电费,那么在收取的过程当中,有好多业主是长期欠费的,长期欠费我们就没钱去交供电公司的电费,物业公司的做法,引起了更多业主的不满。很多业主都表示,如此一来,他们的日常生活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那么,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收费时,为何要收取一块钱一度?
公司负责人表示,东方红郡商业广场采取的是二次供电模式,供电公司将电直接供到楼宇的中心配电房,然后由它的配电房再向其内部的业主进行转供电,中间有一个电量损耗的问题。
南京宇业物业管理公司水电工程负责人窦幸福:“所有的业主的用电量,加在一块儿,加了一个和,它小于我们交给供电公司的那个计量的数据,小了,我如果是同等价格,收取电费的话,那意味着我们要拿钱出来补贴,我们没有这个钱来补贴。”
但是,曾在电力部门工作的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二次转供电确实有一定的损耗,但是,这种损耗大约只占总供电量的1%左右,分摊到每一度电,价格增加约0.08元,也就是说,业主应当缴纳的电费价格最多不超过0.9元一度,而现在物业收取一元一度的电费,有从中牟利的嫌疑。 南京江宁区东方红郡商业广场业主:“我们现在只能怀疑,他们(物业)是不是把这些电用在别的地方了,比如说广场有这么多其它用电的部门,那么这些用电从哪里来的,这些东西我们都有怀疑。”
南京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供电公司的电价是固定的,但是,因为电能损耗的原因,东方红郡商业广场的物业部门或者开发商向二次转供用户收取的电价,应当由业主和物业、开发商协商一致后再确定。
南京供电公司市场室主任栾宁:“物业和业主在谈的时候,说有一个巨大的损耗,这个我们建议,请相关的测量单位,可以对它的损耗进行精确计量,而不是说物业随意或者是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有多少损耗,这个从技术上讲,是可以测量的。”
江宁区物价局物价检查科科长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于二次供电中电能的损耗,物业部门在收费时可以进行适当的电价调整,达到收支平衡,但是,绝不允许物业公司从中牟利。
江宁区物价局物价检查科科长甘泉:“第一个原则,不允许物业从代收代缴的电费当中赚取差价,这个肯定是不行的,第二个,对于实际产生的电费的差额,要求物业公司采取合理的方法,与业主进行分摊。”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高电价问题,目前,南京供电公司、江宁区物价局已经就此介入调查,同时,业主们还提出,东方红郡商业广场的供电,能否由二次转供改为由供电公司直接供电和收费?
对此,南京供电公司市场室主任栾宁表示:“要办理切除转供电,需要全体的业主还有物业以及开发商,共同协商以后,到我们的营业厅来申请,同时他们三方要把今后在切除转供电发生的费用,筹措好,落实到位,在此情况下,供电公司肯定会做好切除转供电后续的工作。”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瞿秋荣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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