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7件 涉案标的达6.4亿余元

2017年11月29日 11:17:00 | 作者:沈检轩 王岩 曾经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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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1月29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足法律监督各项职能,抓好诉讼监督主业,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740件(不包括复查案件)。在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中,提出抗诉88件,抗诉案件改变率9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2件,法院已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7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948件;终结审查197件。在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中,发出执行检察建议844件,法院已采纳550件。在审判人员审判程序违法监督中,发出检察建议378件,法院已采纳234件,移送可能涉嫌犯罪线索1件。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7件,涉案标的达6.4亿余元。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高检院部署,认真遵循法律、司法解释及高检院相关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法治思维的指引下,突出抓好线索摸排、诉前程序、案件审批、出席法庭等案件办理的重点环节。今年1至6月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共办理民事行政诉前程序案件247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4件;今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后,新立案341件,其中,已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6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截至10月底)。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5010余亩;保护被污染土壤83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8010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5880余吨;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3.24亿余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1.5亿余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1.56亿余元,有效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履职的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共1718件,比去年大幅增长。积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02件。省院检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省院民行处联合控申处、案管处出台《受理办理复查案件座谈会议纪要》,规范复查案件的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省院民行处专门成立信息化建设暨信息公开小组,积极推进民行检察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民事检察职能主要是:贯彻《民事诉讼法》等的规定,审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等。行政检察职能主要是:贯彻《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审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开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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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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