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安厅正式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布22条现场执法标准,对债务纠纷警情中,债主要强扣财物,警察能不能管?反锁车门车窗拒不接受检查,民警是否可以破窗?等社会普遍关切的现场执法焦点问题做出解答。

近日,网上一段北京交警夜间执法的视频广受关注,起因是一名女子驾车逆行被拦下后,拒不配合交警现场处理,执法交警对该女子行为大声警告。南京六合公安分局民警张龙俊在看过视频后,也不禁为这名北京同行点赞。张龙俊:“这名同行他的做法是十分正确的,在执法中首先出示警官证,表明自己身份,对拒不配合执法的对象先予以口头警告,说明拒不配合调查的后果,履行一名人民警察应该履行的职责。”
南京雨花公安分局民警杨汉石告诉记者,公安机关时常会接到市民咨询“公安干警现场执法标准”的问题,问得最多的大概有这样几类:我家有成年人失踪没有超过24小时是不是报警,警察也不管;如果涉及债务、经济纠纷的,报警也没用等。其实这些外面流传的说法都是不准确的,警察都会和市民们耐心的进行解释。

本月1号,江苏省公安厅发布22条现场执法标准,对社会普遍关切的现场执法焦点问题给出明确答案。例如人员失踪报警问题,现场执法标准中明确,有警必接、有警必查。对于一些情况可疑、可能遭到违法犯罪侵害或处于危险状况的,接警单位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组织紧急处置。南京雨花公安分局民警杨汉石:“标准中明确,对人员失踪的求助或报警,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受理,不得拖延、推诿;失踪地点不明或不在本辖区的,受理公安机关应当开展初步调查,查明失踪地或根据报警人陈述的失踪地移送管辖公安机关;失踪地无法确定的,由失踪人员最后居住地派出所负责查找,移送情况及时告知报警人。”

南京市民刘先生也很关注省公安厅发布的这22条现场执法标准,他是一名信贷经理,以往遇到“老赖”时也想报警,可总有人和他说警察不管欠钱的事儿。这回标准出台,他吃了颗定心丸。刘先生:“标准里面,我最关心的就是债务纠纷类的警情处理,我关注到这一类警情执法标准就规定的,就是基本原则是要及时出警、判断性质、调处纠纷,然后依法处置。而且对于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债务纠纷,警方可以帮助调解,当然这对我们也是一个约束,债权双方都不能作出过激的举动。”

很多市民在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被民警查身份证,那么民警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市民进行盘查呢?此次发布的巡逻盘查处置现场执法标准给出明确解释。南京鼓楼公安分局民警朱思远:“对于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或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以及在现场管制、突发事件期间,民警是可以依法进行盘查。当然,盘查并非无条件的,基本原则是必须亮明身份。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文明盘查。”
在“北京交警执法视频”中,逆行女子下车接受处罚,但如果遇到紧闭车门车窗、拒绝下车的情况,民警该如何处理?南京江宁公安分局民警聂臻:“在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处置现场执法标准中,是有操作归程的:先是依法警告,大声警告行为人,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经口头或其他方式请示后,现场民警可以采取破门、破窗等强制手段排除妨碍,要求行为人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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