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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的一位买房人向我们反映, 他去年购买了苏州高新区中铁诺德誉园的一套商品房,但除了房价之外,他还额外支付了15万元的信息服务费,他质疑开发商多收费。对此,开发商方面不回应。当地物价、住建部门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马先生2016年2月份经熟人介绍购买了苏州中铁诺德誉园一套商品房,面积为134.49平方米,单价每平米7000元左右,房屋总价97万余元。但除此之外,他还交了15万元的信息服务费。
马先生觉得开发商多收费不合理:“我这个形式是“老带新”(老业主带新业主),之前我是交了2万元的订金,但没有说信息费的事。过了1个月要签合同了,她说你过来,有些事还要谈,可能要加15万元的信息费,我说也太多了吧,但我老婆说现在还是买。不算信息费7200多元每平米,加上信息费8400元每平米。”
8月11号,记者来到中铁诺德誉园售楼处,表明来意后,一位销售人员向负责人汇报了此事。
销售人员: “反正我跟他联系过了,他说没有时间。
记者:什么时候有时间?
销售人员:这我就不知道了,你如果有时间你就天天在这里等,他肯定会来的。
记者:能把他联系方式给我吗?
销售人员:这个不行!
根据马先生介绍,97万余元购房款是有正规合同、发票等手续的,但15万元信息服务费是由一家名为“苏州品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取,并且只有收据。8月16号,记者电话联系上这家公司想核实此事,但也没有得到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3年10月14号起,我省物价、住建部门就在全省全面推行住宅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向房价“乱”字开刀。根据规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为商品房经营者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此后的十多年间,有关部门一直在重申这一规定。
苏州市高新区住建局房管处王胜表示,他们正在调查此事。
苏州市高新区物价局局长李洪峰表示,他们已经知获知此事。但让物价局工作人员觉得蹊跷的是,通常开发商让买房人交“服务费”是为了变相加价,达到突破政府备案价的目的,但本案中,马先生最终的买房价格并没有超过房屋备案价格,即10030元每平米。
那么,15万元的“服务费”属于什么性质,开发商到底有没有违规?物价部门也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李洪峰:“我们必须要充分调查研究,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那时候主要要求他做好明码标价,“一价清”的事情。具体开发商是不是有优惠政策、团购等其它形式,我们正在调查当中。”
记者:同一楼盘还有相同情况存在吗?
李洪峰:从我们调查情况来看,可能涉及几十户人家吧。
这15万元究竟是什么钱?开发商有没有违规?荔枝新闻记者将继续关注。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