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今天(7月21日)发布“南京市盗窃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介绍了案件受理情况,盗窃犯罪特点,案件时空分布等情况。

盗窃刑事案件发案数量大,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盗窃案件6437件,占全市法院刑事案件的27%。其中,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盗窃案件1670件,占该年度刑事案件的29.44%;2015年共受理1748件,占该年度刑事案件的26.86%;2016年共受理2124件,占该年度刑事案件的27.51%;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895件,占该年度刑事案件的22.53%。
犯罪行为人特征:行为人绝大多数为男性
2016年,全市法院共判处盗窃犯罪行为人2429人,其中,男性2205人,占90.78%,女性224人,占9.22%。行为人多为20-40岁青壮年人。在2429人中,年龄最小的16岁,年龄最大的77岁。未成年人15人,占比0.62%;70岁以上老人6人,占比0.25%。从年龄段上看,20-29岁人数最多,共计910人,占39.93%,其次分别为30-39岁、40-49岁,分别为593人和489人,各占26.02%和21.46%。

行为人多为外来人员
在2429人中,外来人员共1738人,占总人数的71.55%。行为人大多数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在2429人中,初中文化、小学文化、文盲半文盲的分别有845人、687人和214人,各占34.78%、28.28%、8.81%。值得注意的是,受过大学教育(包括大学和大专)的行为人有110人,占4.53%。
行为人大多无固定职业
在2429人中,无业人员达1619人,占比66.65%。其次为农民、公司职员、工人、个体经营者、店员以及快递员工和物业等。行为人中初次犯罪的占比较大,同时盗窃累犯、再犯的比例极高。在2429人中,无前科劣迹的有1023人,占比42.12%;有前科劣迹的1406人,占57.88%。在有前科劣迹人员中,有盗窃前科的共计1203人,占85.56%;有吸毒经历的191人,占比13.58%;有抢劫、抢夺、诈骗前科的共计12人,占0.85%。

从发案地域来看,2429名犯罪行为人共实施盗窃5057次,其中发生在南京市的共计4816次,占95.23%;发生在外地的共241次,占4.77%。其中,发生南京地区的盗窃案件,发案数量最多的是秦淮区、六合区、浦口区,分别占13.66%、12.91%、11.36%;高淳区、雨花台区、建邺区发案数量相对较少,分别只占7.12%、4.61%、4.15%。
从发案的具体地点来看,盗窃案件多发生在网吧、居民小区、超市及周边、宾馆酒店、地铁、公交车及站台、学校等。
从发案季节来看,春夏两季发案数量较多,秋冬两季发案数量相对较少,其中3、4月,7、8月为盗窃高发月份。

从发案时间来看,夜晚发案数量远远大于白天。其中,晚上7、8点钟,凌晨2、3点钟发案频率最高。

从行为人实施盗窃的手段来看,除了扒窃、入户盗窃、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等常规手段以外,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盗窃智能手机后使用手机中具有支付功能的app的盗窃案件越来越多,反映了近年来盗窃案件新的特点。
钱包、手机是被窃主要对象
在2429件案件中,盗窃手机的929件,占38.24%;盗窃现金或者钱包的732件,占30.14%;盗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414件,占17.04%;其他还有烟酒、贵重金属、银行卡等。 绝大多数盗窃犯罪行为人罪行较轻。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366人,占56.56%;被判处拘役的有773人,占32.01%;被判处单处罚金的有155人,占6.42%。其中,适用缓刑的有306人,占12.67%。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13人,占4.68%;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占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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