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科巷1号新世纪广场的业主向我们反映,上个周末,大厦一楼大厅突然被物业隔断,打算改造成商铺。这一做法遭到了业主们的质疑:大厅说“变脸”就能“变脸”吗?大厅改造后对大厦消防通道有没有影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呢?
业主投诉:一楼大厅被物业擅自占用
上个周末,南京市民孔先生来到南京科巷1号新世纪广场B栋,探望住在这里的儿子。经过一楼大厅时,他突然发现一楼大厅原来摆放着沙发、茶几的公共会客区不见了,而是被一道墙给围挡了起来。南京市民孔先生告诉记者:“大厅原本是一个非常通畅的大厅,被隔掉的原来是我们业主接待会客的地方,再往里面放着邮政信箱。”
孔先生表示,原来一楼大厅西边的公共会客区,加上隔壁还有一间信报箱室,两边一打通加起来有五六十平方米,物业打算把这一区域改造成商铺对外出租。记者在现场看到,为了腾空信报箱室,原来的信件柜已经被物业挪到了一楼大厅的东边,造成走廊狭窄了不少,防火门也被挡住了。孔先生等业主认为,一楼大厅被物业分割“变脸”成商铺,一是占用了大厦的公共面积,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二来,也对消防通道有一定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物业认为:没人反对就能改造
记者找到了南京市新世纪广场管业管理方——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确打算在南京市新世纪广场A栋、B栋大厦一楼大厅增设形象较高级的商铺,在一个月前对商业设施改造方案提前进行了公示。
南京市新世纪广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我们这个也公布出来有一个多月了,就是把它贴出来了,然后每家都发了公告,当时也没有人提出有意见,说不给建这个。现在他有意见,我们不也上报了,现在这里停工了。”当记者询问大厅改造为商铺,除了贴公示告知之外,物业需不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时,对方表示不太清楚。
消防表示:立即叫停 恢复原样
随后,记者联系了南京市公安消防局以及秦淮区消防大队了解情况。执法人员明确表示,南京市新世纪广场一楼大厅属于封闭楼梯间,改变其使用用途必须要向消防部门进行申报,但是他们没有并收到该物业的相关申报材料。南京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宣传科副科长池魁告诉记者:“大堂楼梯间直通大厅,我们初步认定它是扩大式封闭楼梯间。如果是物业部门在扩大式封闭楼梯间内,未审批改变它的使用性质,那么我们初步认定为物业是违反我们消防法有些规定的。那么现场我们已经严格要求物业进行立即整改,恢复原状。”
在检查执法中,消防部门不时发现,未经审批楼宇大堂就被开发商或是物业改造成办公室、收发室,或商铺等情况,这对人员疏散存在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规定,
物业部门或者是大楼的主管部门,必须将它改变后的图纸报到消防部门审批,由审核部门进行技术把关,认定它符合技术非规范之后,才可以动工进行改建。南京市新世纪广场管业管理方已经承诺,他们将在今晚连夜拆除围挡,恢复公共会客区域和信报箱室原来的样貌。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