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开始实施共享单车信用共享机制

2017年05月14日 17:26:00 | 作者:宁交宣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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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起实施共享单车信用共享机制,南京交警今天(5月14日)公布首批共享单车交通违法失信人员。

  据南京交警统计,今年4月份全市现场查处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5345起,暂扣各类非机动车2234辆,其中暂扣共享单车330辆。而今年以来,因各类交通违法拒绝接受现场处罚而被暂扣的共享单车更是达到771辆。

  1月8日OFO单车登陆南京;1月11日小蓝单车进驻;1月13日摩拜单车进入南京。共享单车的出现给市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南京街头颜色各异的共享单车已经成为许多市民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最佳选择。短短5个月,南京街头共享单车已经是随处可见,截止到5月10日,各品牌共享单车在南京市场共投放共享单车28.5万辆,其中摩拜8.5万辆,OFO和小蓝单车各5万辆。随着共享单车数量的迅猛发展,共享单车的使用人在骑行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越来越突出。

  共享单车作为非机动车,骑车人上路行驶也一样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但是部分骑车人,对这些针对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并不十分了解,加上由于共享单车使用者与车辆并无产权关系,于是部分使用者交通违法之后,面对交警查处开始任性起来。5月10日下午,一名30岁左右男子骑着“小黄车”在龙蟠路上逆向行驶被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该男子见民警要对自己进行处罚,反复辩解自己不清楚交通规则,身上也没带钱,能不能从共享单车押金里面扣,随后该男子留下单车,扬长而去。5月5日下午六点,杨某为节省时间骑着摩拜单车在珠江路上的快车道上行驶,被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杨某一听说自行车骑快车道要罚款50元,便说道“我身上没钱,反正车不是我的,你们扣走吧,我不要了”。现场执勤的鞠警官,只得核实完当事人身份后,将车辆扣回大队。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为了更好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针对共享单车使用人发生交通违法后逃避处理的情况,从今天5月15日开始,南京交警与摩拜、小蓝、OFO等8家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息共享“黑名单”机制。首先,对于共享单车使用者出现交通违法,拒绝接受交警处罚时,交警将该共享单车车号提供给共享单车企业,企业根据使用者的注册信息将该车最后一名使用者反馈至交警作为处罚依据。其次,南京交警将定期与各共享单车企业进行数据信息交换,根据违法当事人的用户信息,各共享单车企业扣除违法当事人的信用值,增加其使用共享单车的成本。最后,对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共享单车企业停止其使用共享单车的资格,交通违法失信人员数据为全行业共享数据。一旦被列为交通违法失信人员,各品牌共享单车平台均对其停止注册、使用。

  以摩拜为例,根据摩拜单车的信用分体系规则,当发生“交警阻拦,弃车逃走”时,将扣除当事人信用分50分。用户的初始信用分为100分,当信用分低于80分时,用车单价将从1元/半小时提高到100元/半小时,当信用分降至0时,用户账号将被永久冻结。而OFO小黄车则更为严厉,当发生共享单车使用人,出现交通违法弃车逃走的情况时,单车使用人信用分将直接扣至0分,同时账户暂停使用。

  共享单车使用人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除了被列为交通违法失信人员,停止其继续使用共享单车外,其在交警各窗口车驾管业务都将暂停办理,同时还将纳入市民征信系统。

  共享单车最大的特点是共享,而每一个骑行者都自律、诚信才可能共享。骑行者自己得到便利之后,也要有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地使用共享资源。把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体系中,用硬性规定来对骑行者进行约束,有助于促使使用者诚信用车、文明用车,从而营造城市畅通有序的交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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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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