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失能不能失护 老人的明天在这里

2017年05月11日 23:19:00 | 作者:孙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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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5月11日)荔枝新闻报道了南京一名失能老人王奶奶无人赡养、无人监护又无法送养老院,生活出现困难的事情。老人的遭遇让人唏嘘,也引起建邺区和鼓楼区两区民政局、莫愁湖街道和建宁路街道的重视,虽然老人家庭生活环境已经有了改善,但是究竟由谁来做这名失能老人的监护人?她是否应该进入养老院由专人照顾?如何保护阿尔兹海默症患者,让他们的晚年生活能更有质量?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再次来到凤栖苑小区王奶奶家里,看到经过打扫和消毒,家里整齐明亮了许多,堵住的马桶和洗脸池也清理的干净透亮,卧室床上换上了白色格子新床单,社区志愿者协助老人洗了澡。可是意识不清晰的王奶奶,还是会在楼道里随地便溺,邻居们认为,老人状态已经不适合居家养老。邻居说:“最好是送到敬老院你护工不可能24小时都看着她一动就会往外跑啊,她一跑出去几天啊,一出去三四天,110都是送来的。这样送到敬老院呢她也安全,最起码还我们老百姓一个环境卫生要好吧。”

  记者了解,老年人无论是进政府托底的福利性养老院还是到社会化养老机构,入院都需要有老人监护人来签字,并且承诺承担老人一旦发生意外情况的决定权。王奶奶的家庭关系比较复杂,两任丈夫都已经去世,亲戚拒绝与她往来,王奶奶养育的三个子女正在服刑也不能赡养和监护,那么她的继子是否可以作为监护人呢?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表示:“抚养和赡养是对等的法律关系,王奶奶的继子女不是她抚养长大的,没有送老人到养老院的监护权利。首先要看第二个子女和继母之间有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如果是形成的话,这个继子女他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有监护义务,如果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继子女他是没有义务去赡养的。”

  鼓楼区民政局局长闫航说:“目前打算通过司法部门先取得王奶奶亲生子女的授权书。监护人或赡养人要征得他们的同意,签订一定的协议,然后承诺履行这种协议以后才能送到相关的养老院,要跟她的子女联系对接,征求他们的同意做他们的工作,然后最终能把她安顿到养老院,也让这个老人有一个美满的晚年。”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江苏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1648万,占户籍人口21.36%,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300万,占全省老龄人口19%。为了更好摸清楚南京市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生活情况,准确了解他们的困难,南京市民政局在栖霞区启动了评估试点工作,南京市民政局福善处处长周新华说:“养老工作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其中养老里面的难点和重点也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关心,养老嘛一定要解决它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问题,所以我们对这块工作评估,有利于我们更好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

  记者发稿前获悉,10号上午王奶奶突发疾病瘫倒在家中,幸亏被邻居及时发现,目前已经被凤栖苑社区工作人员紧急送到医院救治,老人病情基本稳定,具体病因正在等待会诊结果。
    相关链接:南京一七旬独居失能老人无人照料 生存环境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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