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14时许,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队民警在和凤进行交通违法整治,期间细心的民警处罚了一起临牌过期一天的违法行为,车主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民警不会查到,最终后悔莫及。
当天下午,民警在和凤收费站正常执勤,远远一辆车缓缓开过来,似乎想避开执勤民警的检查,细心的民警发现不寻常,于是打手势让该车靠边停车,民警在向其作简单询问时,发现该司机十分紧张,于是对证件及车辆进行仔细检查,最后发现该司机临时行驶号牌过期一天。根据民警询问了解,该司机知道自己临时号牌过期,但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发现,于是上了高速,没想到被民警民警处罚。
民警提示,临时车牌过期后不得上路使用。如果车辆没有正式登记上牌,继续使用过期的临时车牌,其性质等同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要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此,驾驶人一定要重视临牌的有效期限,并在有效期内依法安装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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