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薪酬 小老板终获刑

2017年03月24日 09:19:00 | 作者:通法院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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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60余名工人的工资,一名男子竟然占为己有,用来偿还自己的债务,随后便玩起了“躲猫猫”。近日,男子陈某被南通港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陈某今年36岁,如东人。2015年2月,陈某从市区一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到港闸区新华福里工地部分木工工程。工程结束后,发包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款打到陈某账户上用于支付60余名工人工资,但陈某却用来归还了个人债务,并于2016年年初关闭手机离开南通,藏匿于连云港、苏州等地。后经多名工人投诉,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向陈某同住成年家属住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某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陈某至今未予支付。庭审前,发包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方,重新与工人达成结算协议并支付了部分工资,但仍有工人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计算用工量而没有拿到劳动报酬。经法院核对,陈某拖欠工人工资合计142万余元。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法院认定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上述判决。

  这起案件中,由于陈某的失信,不仅让60余名工人经历了艰辛的讨薪过程,也使发包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损失惨重。法官提醒广大工人朋友,打工时一定要记得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提醒工程建设公司依法转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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