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号,205国道淮安市洪泽段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在事故中被撞身亡。这起一波三折的案子日前成功告破。肇事车辆不仅已经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而且已经被转卖了“四手”。

16号晚上6点多钟,洪泽区110指挥中心接到了群众报警电话,称在辖区205国道黄集加油站附近有两人摔倒在地,急待救援。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赴现场。

由于当时天色已晚,案发路段周边又没有监控摄像头,给案件侦破带来不小的麻烦,民警在现场勘查的同时,还开展了大量的群众走访工作。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穆喆 :“现场群众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线索,比如摩托车是黄色,大架的,驾驶员个头不高,大约三四十岁 。其中,最有用的一条线索是 :摩托车车牌号是苏HVN727 。”
民警经过查询后得知,这辆肇事的摩托车因为逾期没有年检,已经被强制报废。车辆原始登记信息显示:车主为洪泽区市民张某。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瑞康 :“找到原始车主张某, 通过张某后面的调查 ,他后面这个车子已经转了4手 ,分别找到几个人,最后车子实际控制人后面是纪某 。”
专案民警在车辆的实际控制人纪某家中,找到了牌照为苏HVN727的摩托车。经勘查,这辆摩托车的破损处与事故现场痕迹高度吻合,民警当即传唤车主纪某。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纪某称自己并没有撞倒人,只是骑车时为避让行人摔了跤。
虽然纪某一再声称自己没有撞到受害人,但是民警还是从他描述的过程中找到了破绽,并且通过车辆痕迹比对和事故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认定纪某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中有着重大嫌疑。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瑞康 :“现场勘查的情况和他交代的情况是不相一致的,第一他自称摔倒在非机动车道上,但是我们现场勘查,他摩托车倒地划痕应该在慢车道, 机动车的慢车道 ,而且行人也倒在机动车的慢车道,血迹都覆盖着摩托车倒地划痕上面 。”
铁证面前,纪某交代:当晚下班后他骑摩托车回家,因为事发路段没有路灯,看到受害人时已经避让不及,撞人后他没有选择报警或拨打急救电话,而是怀着侥幸心理,迅速驾车离开了现场。第二天,惊慌害怕的纪某还特意上网搜索了这起事故的相关信息。

民警通过审讯发现,纪某之前曾因酒驾被吊销了驾驶证,购买了这辆报废摩托车后的两年时间里,他就一直处于无证驾驶的状态。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