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底了,一些银行会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上的考核,然而有这样一位新进员工为了转正,不惜铤而走险,用诈骗的方式去完成指标,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日前,泰州市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是27岁的南京人小明(化名),原来是中国民生银行泰州分行的新进员工,任小微客户经理。泰州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小明在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期间,采用虚构办理贷款需要缴纳贷款派生费用的手段,先后骗取三名企业主合计人民币34.6万元。那么作为一个体面的客户经理,小明为何会骗取客户的资金呢?

小明交代,他刚刚进入银行工作,还没有转正,主要负责500万以下的小微客户贷款,在完成贷款的同时,他还需要努力完成银行的其他考核。案发那段时间,小明还有许多存款任务没有完成,为了能够顺利转正,小明便打电话给他的贷款客户,说向银行贷款还要缴纳一部分派生费,对方信以为真,很快就将钱汇给了小明。之后,小明把这三十多万元给了其他人,用于对方帮他完成存款任务的报酬。

2015年7月,小明从银行辞职,许多向他贷款的企业主从新的客户经理那里得知,民生银行贷款需要缴纳的是保证金,不需要缴纳派生费。于是,企业主向警方报了案。
案发后,小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审理期间,小明还主动缴纳了二十万元的罚金。鉴于小明认罪态度好,法院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犯诈骗罪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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