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二手车有重大隐情 车主怒告车行

2016年11月04日 11:12:00 | 作者:李井文 马旭楠 朱陶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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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六月,南通市民陈女士在南通“车王”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买了一辆雷克萨斯二手车。当时“车王”二手车出示了认证报告,并在合同上注明了杜绝事故车。今年八月,陈女士准备出手这辆车。可到车王去检测,却被告知车辆有重要零件维修记录。陈女士认为自己上当了,将“车王”二手车告上港闸法院。

  去年6月7日,陈女士在车王二手车购买了一辆二手的雷克萨斯。当时被告出示的232项认证报告显示,车辆都在4S店正常维修保养。合同上也注明了杜绝事故车。陈女士当即签署合同购买此车。今年8月,陈女士欲出售此车,来到被告处询价。被告检测车间工作人员告知车辆有重要零件维修记录。陈女士觉得很奇怪,自己购车后,一直小心驾驶没有任何重要维修记录。后来到4S店调取车辆维修记录,发现车辆在2013年10月有严重交通事故维修记录。

  陈女士认为,“车王”二手车当初出示的认证报告以及合同内没有这些部件更换维修钣金焊接记录。而且这辆车之前出过较严重的事故,致使此车实际贬值巨大。但被告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车辆是重要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陈女士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被告向原告退还购车款199800元,并支付购物款三倍赔偿金599400元,赔偿维权支出公证费,过路费,加油费,误工费5000元。由于案情复杂,港闸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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