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诈骗老人 陆某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2016年10月21日 13:43:00 | 作者:章院轩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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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劣迹斑斑依然不知悔改,89年的男子近日又因诈骗罪被张家港法院判决。从他的11次作案过程发现,这位小伙专挑老人下手。

  陆某是个无业游民,平时无工作,常能在闲逛中碰到一些七八十岁的老年人。时间一长,陆某就打起了老年人的主意。

  2016年2月,陆某碰到76岁的陈某,陆某称自己刚从镇上调到村里工作,是该村的干部,他问陈某是否买了城保,得知没有后陆某说:“现在大队政策照顾你家这样的困难户,大队帮你出资三万元,你自己只要出600元就能买上城保了。”陈某听完觉得很划算,认为是难得的机会,便拿了证件和钱与陆某一同坐公交车到市区社保局。

  为把戏演得更真实,两人到了社保局门口后,陆某让陈某在外头等自己,自己进去转了一圈,出去后陆某称社保局要下午一点半才上班。

  等到下午上班后,陆某让陈某将身份证和老年卡交给自己,并拿了张宣传单给陈某看,问其要了650元就进去帮陈某办理。

  见半个钟头后没动静,陈某有些急了,进去社保局找没有陆某的踪影,陈某就回家了。后到村里一问,陈某发现村委根本没有新调来的干部,自己这分明是上了骗子的当了。

  首次作案得逞的陆某,又以此方式不断行骗。2016年2月26日至同年5月26日期间,陆某冒充村委工作人员,以代为申请社会保障需要交费为名,骗取陈某、孙某等11人共计9995元。同时发现,陆某上述11次作案选择的对象均是年龄在70-80间的老年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对本案陆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在生活中偶尔会遇到如陆某一样的诈骗犯,警惕性高的人自然能化险为夷,但是防范心不够的人,容易上当受骗、尝到苦头。作案者选择从高龄老人下手正是抓住了老年人易控制、易相信等特点。为避免自身财物受到损失,市民在加强自身防范的同时更应给身边的老人提个醒,切勿轻信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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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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