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9月30日)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统一部署,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目前,全市退休人员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在9月30日前发放到位,10月起将按增加后的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此次养老金发放将适当倾斜,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统一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这也是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实行同步调整。
此外,对2016年上半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则从2016年7月1日起,分别参照上述规定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则从2016年7月1日起,比照上述高龄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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