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重违法广告每月不到20条

2016年09月01日 17:25:00 | 作者:记者 孙茂强 通讯员 谈玮 江晓峻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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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广告处罚额度“起步价”20万;过去网上的“推广”信息,现在就是直接按广告来认定;自己为自己代言是否可以?9月1日是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的日子,也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天。为此,江苏省和南京市工商部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以及现场活动。

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无论是户外广告、平面广告、电视购物,江苏省违法广告率出现了“断崖式”下降。江苏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孙涛认为,这是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最大的成果:“在持续不断的高压打击下,无论是违法广告条数,还是违法广告率都实现了“断崖式”下降。2015年上半年全省严重违法广告总条数为6033件,2016年上半年全省严重违法广告总条数下降为115件,连续数月全省严重违法广告总条数不到20件。违法广告线索条数、条次分别比新法实施前下降90%以上。”

记者了解到,以前,违规广告的处罚额度是广告额的1—5倍。但是这个不容易取证。比如一笔5万元的违法广告,按理说,最高可以处罚25万元。但是如果他的发票只开了500元,那最高就只能处罚2500元。很显然,两个结果相差巨大。而新《广告法》直接规定,最低罚款20万,最高罚款100万。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王坚勇:“新《广告法》里有很多格式化处罚,过去都是按照广告费的1—5倍进行处罚,这次他可以不依据广告费作为证据了,起点就是20万—100万。比如使用国家形象的,使用极限化用语的,它的处罚底线直接就是20万元。”

数据显示,全国去年的广告经营额大概在5900亿,而数字媒体的经营额是1549亿,目前数字媒体的广告经营额,已经在所有的媒体中占据首位。而互联网广告的不规范性一度也成泛滥之势。一些互联网广告主唯利是图,虚假违法广告层出不穷;一些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没有起到“守门员”的作用,审查流于形式。9月1日开始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的部门规章,它将对违规互联网广告予以重罚。王坚勇:

“网站对互联网广告,要明确提出“广告”两个字,比如百度上,过去我们搜索的内容,显示的“推广”,目前已经全部换成“广告”两个字。今天开始,互联网广告上,没有标注“广告”的,最高可以处罚10万元。”

“明知”、“应知”在法律上是一种证据规则。但是,记者发现,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此并没做出细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可能有点遗憾吧,就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略信息发布平台啊,它的“明知”和“应知”的责任没有细化。比如网站上发布了一些违法内容,网站到底属于“明知”还是属于“应知”?它没有一个度,可能后面还会有细化。”

据了解,目前江苏已经把对虚假广告的整治,纳入了全省平安创建和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今天,徐州、苏州、无锡、宿迁等地的工商部门也都开展了相关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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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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