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家住在南京秦虹小区附近,7月30号一早,他到门口的路边车位取车,却发现车子引擎盖被压上了一块20来斤重的大石头和一个锥桶,导致车子引擎盖变了形。驾驶室的门上还有一个明显的脚印。民警调阅监控发现:当天凌晨1点左右,一辆红色小轿车出现在人行道上,并在梁先生车旁边停了下来,一名男子走下车,往梁先生车上搬石头和锥桶。
随后,男子坐上红色轿车离开了现场。梁先生表示,并不认识这辆车和车上的男子。民警通过车辆信息,确定此人姓朱。8月10日,警方依法将朱某传唤到派出所。朱某承认做了错事,当时是为了泄愤。
当天,朱某看有个空着的停车位,便从这个停车位穿过,将车开到了辅道上。随后,梁先生将车停到了停车位上。等朱某准备离开时,刚刚上辅道的缺口停了辆车,自己没法开车出去了。只好到处找出路,发现后面只有一个通道可以出去,不过那儿有块大石头和一个锥桶。朱某当时觉得很不爽,便将搬开的石头放在了梁先生的车上泄愤。
经过民警调解,朱某同意承担梁先生所有的修车费用。而朱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警方还将对他作出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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