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解放南路体育馆门口撞飞孩子的“罪魁祸首”现形

2016年07月24日 19:57:00 | 作者:盐井轩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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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盐城警方近日发布的消息,2016年4月24日下午17时左右,纪海龙驾驶一辆车号为苏J18Z66的大众轿车沿盐城市区的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到体育馆西门处时,与正通过斑马线横过马路的杨某相撞,导致杨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纪某驾驶的车辆配有行车记录仪,录下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当时纪海龙驾驶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行驶到体育馆西门的斑马线处时,并未降低速度,通过视频可看纪某右侧的车辆在距离斑马线有段距离时就减速停下了,让正在斑马线上的两个男孩通过,就是11岁的杨某和他的小伙伴。而纪海龙未减速,两个男孩看到纪海龙的车辆后,杨某以为汽车会让他,便继续向前走,谁知汽车并未让行,将杨某撞飞抛到车前几米远。

  这起事故因纪海龙驾驶机动车观察疏忽、未礼让行人造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斑马线”上的死伤事故也酿成了太多血的惨案和教训,决不能让不文明驾车成为世人的痛苦,不能而原本作为“生命线”的斑马线变成了交通出行者的“伤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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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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