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层面江苏首个制定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行为规则

2016年07月14日 09:55:00 | 作者:lxjsnj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7月14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江苏省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行为规范》将于今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江苏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行为规则的省份。

  规范规定,药品经营者应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相同通用名称下不同剂型、规格、包装的药品保持合理比价,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上涨的不得大幅提高价格竞标。省价格主管部门可对价格上涨较快或有可能显著上涨、出现社会集中反映价格问题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管理,引导药品经营者合理定价。

  据介绍,价格主管部门没有权利干预药品企业的市场定价。但使用量较大的药品在药品价格备案管理范围内。对那些价格上涨过快、涨幅过高的药品,除实行药品备案外,将被纳入动态管理备案范畴,由物价部门对其开展价格评估,给出相应意见。物价部门将重点关注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