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报警举报,称在南京鼓楼区江边路18号附近一大院内,竟有人无视禁令,公然养鸡,而且数量还不少,散养的公鸡母鸡四处乱跑,还随地拉屎,整个大院内外气味难闻,希望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以尽早取缔。
根据指引,警方(6月17日)找到了该处饲养活鸡的大院,现场发现,大院其实已面临拆迁,整栋大楼都因搬迁早已人去楼空,但在大院的角落里,却随处可见出来悠闲“散步”的公鸡母鸡。见民警到来,鸡主人对此却毫不介意,据称,这些鸡是“养来吃的”。据悉,包括该大院在内的附近地段均已划入拆迁范围,目前正有近百号民工暂住在这里,这些私下饲养的鸡原来竟是他们用来改善伙食的美味。民警当场告诫,根据南京市区内禁止饲养活禽的规定,鸡主人需马上将所有这些鸡回笼,以便接受城管部门的进一步处理。
据悉,早在2013年4月,在市颁布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禁止饲养鸡、鸭、鹅、食用鸽、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饲养的,必须经市城市管理局批准,且必须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封闭饲养。”显然,大院内公然养鸡已明显违反了该项规定。
警方提醒,活禽活畜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健康,请广大市民务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停止饲养家禽家畜行为, 维护公共环境安全卫生,是我们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再有市民发现类似违规饲养活禽行为的,请务必拨打12319报请城管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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