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在徐州审判

2016年04月11日 18:11:00 | 作者:沈检轩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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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4月11日)下午,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起诉徐州鸿顺造纸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产废水,污染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在徐州宣判。这是我国首次开庭的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起诉书称,2013年至2015年间,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私设管道,把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直接排入苏北堤河,造成承担重要农田灌溉功能和防洪排涝功能的苏北堤河严重污染,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陈士莉在法庭上指控说,被告企业把2000吨未经处理,高浓度废水,直接排入苏北堤河,是一种故意侵权。

  去年8月26号,徐州市检察院对此立案审查,在履行诉前程序得知徐州三家环保公益组织不具备开展公益诉讼的能力后,经报批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徐州市检察院成为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首家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

  在今天的庭审中,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评议认为:被告实施非法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被告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共计人民币10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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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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