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取消晚婚晚育假 婚假天数不变

2016年03月28日 18:00:00 | 作者:立早笑影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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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内容就是关于婚假和产假了。因为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国家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对于晚婚夫妻的延长婚假的奖励,算起来婚假只有三天,很多情侣担心假期会缩短,不过在江苏这次提交的草案中,假期不仅没有缩短,甚至还有所延长,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大利好。

  根据此次提交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原来条例中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修改为:“依法 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现在不管是不是晚婚,江苏婚假拟统一延长10天,再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江苏人的婚假共13天,并没有缩水 。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刘克希表示,原来是只有晚婚的人群享受,符合晚婚的比如男方要25周岁以上,现在就不需要,只要是符合结婚条件的公民,就都享有延长婚假的时间,而且跟以前比假期是一样的,享受的人群更广泛了。

  放眼全国,各省的婚假长短都不太一样,天津、山东、浙江、安徽等10个省份和直辖市 ,执行的是国家规定的3天的婚假,北京、上海、辽宁等三个省份和直辖市,制定的是10天婚假, 福建、青海、山西最长,达到了15到30天,江苏拟定的13天的婚假,也算很慷慨了。不仅如此, 条例草案还取消了晚育的门槛,不管生一孩还是二孩,统一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加上法定的98 天,共计128天,增加男方护理假的时间,从原来的十天延长到十五天。这份草案提交后能否通过 ,答案将在本周三揭晓。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表示,以多年工作的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的结果,通常只会对老百姓更有利,不会对老百姓更不利,所以说他认为政府的草案很容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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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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