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传统食品和民间小吃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目前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5万余家,各类食品摊贩点近5万个。荔枝新闻记者今天(3月28日)获悉,为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正提交省人大审议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乳制品、罐头制品、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五类产品。摊主摆摊时,应在其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划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禁止经营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建立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信用档案。据悉,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于3月30日闭幕,有关条例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讨论后表决。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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